彭水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我县确诊病例2在渝活动轨迹的
通告
2022年4月29日,重庆市通报我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系我县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市外自驾返乡人员,途经G42、G5515、G65高速。现将其在渝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4月26日
19:57—23:10 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确诊病例1乘自驾车经G42高速至黔江区舟白服务区停车场;
23:10—23:55 经G5515高速、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
23:55—次日00:09 在彭水自治县清平服务区公路边停留(未下车)。
4月27日
00:09—00:18 经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保家收费站下道;
00:18—01:16 乘自驾车在政府车辆引导下至彭水自治县黔中大酒店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月2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转运至治疗点治疗。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若有轨迹交叉或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监督和帮助身边的人共同担当相关防控责任。
彭水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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