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消息,因认为小米公司不守其“与雷总聚餐”的承诺,“米粉”杨先生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承诺,赔偿公证费及律师费共计240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杨先生诉称,小米公司于2017年8月在其开办的小米小店网站公开发布承诺,“大卖手机,与雷总聚餐。标准1:销售小米5X数量超过300台(含);标准2:销售红米Note5A数量超过300台(含);标准3:销售小米5X+红米Note5A数量超过400台(含),竞赛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12月31日”。杨先生作为小米公司的忠实粉丝,积极参与了此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内销售红米Note5A共计523台,远远超过了竞赛数量。杨先生完成了竞赛任务,符合标准2之规定,具备了参与雷军聚餐活动的资格。但是,当其向小米公司提出参加聚餐要求时,小米公司却明确予以拒绝,杨先生多次与小米公司交涉无果。
原告杨先生认为,小米公司在小米小店所公示内容系单方允诺产生法律约束力,小米公司应当严格履行。小米公司拒绝杨先生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其作为“米粉”的情感,更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米粉”称小米不守“与雷总聚餐”承诺 起诉赔偿2.4万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