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重庆高新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7月1日起将在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全面实施。
这是重庆高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管理后,实施的第一项审批改革举措,也是重庆市率先提出环评水利领域改革的“先行者”。
《实施意见》明确以高新区直管园313.5平方公里全域为单元编制区域环评和区域水土保持方案,明确总量控制限值,制定环境准入清单;创新将水土保持方案、入河(湖、库)排污口设置论证等相近事项融合审批;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方式。
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局长陈小龙介绍,《实施意见》通过减少审批数量、减少审批环节、增加豁免、提高速度等多种路径,大幅缩减了企业项目审批时间和费用,优化了高新区营商环境。
据计算,改革实施后,单个项目最多可节省审批时间25个工作日,节省前期费用10万元以上。
为配套改革实施,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还出台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两个清单”(正面清单和豁免清单)、告知承诺制改革方案、推进编制《重庆高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等配套政策文件,同时,重庆高新区还建立了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免费供企业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陈小龙介绍,接下来,还将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举措,提升重庆高新区营商环境。下一步,重庆高新区将逐步取消环评审批纸质证件,项目通过审批后直接在网上进行公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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