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对于广大银行、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来说,一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银行保险监管规定,将受到监管部门严肃整治,而且违法违规成本还将提高。
如,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情况依法给予以下几种类型的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责令停业整顿;5、吊销金融、业务许可证;6、取消、撤销任职资格;7、限制保险业机构业务范围;8、责令保险业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9、撤销外国银行代表处、撤销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10、要求撤换外国银行首席代表、责令撤换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11、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或者禁止进入保险业;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1、屡查屡犯的;2、不配合监管执法的;3、危害后果严重,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
也就是说,一旦当事人出现上述4种情况之一,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严惩。
另一方面,根据《办法》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需要特别指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办法》共10章104条,整合优化了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据银保监会披露,《办法》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统一协调的处罚工作机制,为加大处罚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规定,《办法》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基调,推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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