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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部片区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聚焦城乡人口迁徙制度等11方面先行先试
02-16 18:13:0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商报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复函《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浙江嘉湖片区、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山东济青局部片区、河南许昌、江西鹰潭、四川成都西部片区、重庆西部片区、陕西西咸接合片区、吉林长吉接合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复函称,各有关省份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明确分工,积极支持试验区探索创新,推动解决试验区遇到的困难问题,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加强改革授权,加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保障,加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供给,适时以地方性法规等方式固化改革成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方案实施。

《方案》明确,重庆西部片区试验范围包括荣昌、潼南、大足、合川、铜梁、永川、璧山、江津和巴南9个区,面积约15323平方公里。

试验区将聚焦11个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根据方案,2022年至2025年,试验区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试验区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充分释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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