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五年工作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五年计划》),紧紧围绕“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谋划规划好未来五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通过纵深开展督察,推动工作落实,为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强化政治引领,靶向发力推动目标实现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五年计划》提出,通过五年努力,要进一步提升督察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干部生态环保认识更深刻、作风更务实、行动更有效,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重大责任。加快推进“中字头”“部字头”“市字头”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修复等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交出人民满意的答卷。
推动顶层设计,健全“4+2”督察体系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必须让生态环保责任主体警钟长鸣、利刃加身。《五年计划》结合市情明确了督察范围和督察对象,涵盖了38个区县和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及50多个市级部门、单位和30余家市属国有企业。“《五年计划》的重要特色和亮点是在全国率先将市级部门和市属国有企业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敢于亮剑,率先亮剑!”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到。
为此,我市进一步深化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优化督察机构设置,充实督察力量配置,建立健全例行督察、专项督察、驻点督察、日常督察与省际联动、常态化暗查暗访相结合的“4+2”督察体系。“这些督察方式环环相扣,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形成闭环,构建起全过程、全链条的问题发现、交办、督办、考核、问责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接下来,我市将开展对各区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的例行督察;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每年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对突出问题实施驻点督察,做到一督到底、紧盯不放;对“中字头”“部字头”“市字头”问题实行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日常督察,及时交办督促问题整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锋刃向外以克敌,‘4+2’的督察体系一定能出奇制胜,最大化发挥我们督察利剑的实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五年计划》,我市将在试点推进川渝联动督察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湖北、湖南、贵州、陕西等相邻省份的生态环保督察联动合作。同时,建立完善长江、嘉陵江、乌江流域重庆段的常态化巡防暗访工作机制,通过媒体曝光,倒逼责任落实、问题整改。
完善配套措施,夯实生态环保督察成果
为保障督察工作有序进行,我市还出台了督察问题销号、督察信息化管理、督察队伍能力建设等系列配套措施。要求夯实各方责任,严格问题销号管控,健全“环保+互联网”督察智能化信息系统,科学高效治污。加强督察队伍建设,严明督察纪律作风,不断提升督察能力和水平,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廉洁担当的生态环保督察铁军。
“强化生态环保督察结果运用不是纸上谈兵,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是否到位、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是否扎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是否完成,这些情况都是时常有人盯有人查的,不履行好职责将承担严厉后果。”据了解,督察结果将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有关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和“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纪依法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同时,我市将积极公开整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让每一位市民成为我们绿水青山的把关人、守卫人。
“《五年计划》的实施将长效常态推进督察整改,推动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重庆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重要保障。
上游新闻记者 郑三波 图/通讯员 钟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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