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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人力资源总经理“实名”炒股被罚
2022-07-14 08:47:22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消息,违规炒股,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被罚。

从业人员炒股屡禁不止,但本次罚单特别之处在于,由于从业人员严禁炒股,过往案例多为利用他人账户违规交易,此次却是在职期间利用本人账户操作。

7月13日,陕西证监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再次引起业界关注,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生虎,因本人在任职期间买卖“东山精密”与“领益智造”两只股票,累计买卖交易金额34815元,盈利3080.35元。陕西证监局没收周正虎违法所得3080.35元,并处以9241.05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12321.4元。

有网友感慨称,从业人员用自己的账户炒股,这也太随意,至少用下其他人账户吧?

近两个月,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罚单已高达11张,不仅涉及资管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经理等,也涵盖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员工、一线投顾及财富顾问。

人力资源总经理违规炒股被罚

根据陕西证监局7月7日公布的处罚决定书,2021年4月27日至今,周正虎担任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任职期间,周正虎于2021年5月12日、6月11日使用本人手机下单操作“周正虎”证券账户,分别买入“东山精密”500股、“领益智造”1000股,累计成交金额15850元。并在2021年6月23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18965元,扣减相关税费后共盈利3080.35元。

陕西证监局对周正虎证券从业期间违法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上述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公司文件、证券账户资料、询问笔录、银行账户资料、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陕西证监局认为,周正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本人账户违法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禁止从业人员直接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条: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

公告显示,周正虎的证券账户于2019年3月13日,在中信建投北京北四环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账户由周正虎本人实际控制使用,账户资金来自周正虎。

据财联社记者了解,各家券商合规要求有所差异,有券商要求在入职前注销从业人员股票账户,仅可保留财富账户,不要求注销股票账户的券商,则在入职前要对股票账户进行报备,券商会对报备的股票账户进行定期监控,正常的买卖交易券商会监控到。

周正虎的情况由何而来?存在本人刻意隐瞒,在入职前没有报备个人名下的证券账户的可能。

此外,根据证券业协会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查询到中邮证券周正虎的执业信息。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报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包括登记信息、执业信息、培训信息、诚信信息、内部惩戒信息、履行社会责任信息、其他执业声誉信息及协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对本次案例中,周正虎入职前有没有进行合规面谈,人员管理方面是否存在合规管控漏洞,后续是否会进行下一步处理等问题,记者联系中邮证券董事会办公室,其表示公司合规流程没有问题,考虑对当事人进行内部处罚,具体后续会有相关回应的公告,截止发稿,暂未收到其他问题的回复。

合规风控不足,中邮证券频频被罚

16年前,中国邮政收购西安华弘证券,开始涉足证券业务,成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原国家邮政局)旗下控股券商,而中国邮政集团为国资委100%持股。

背靠中国邮政集团大央企的中邮证券,本可以依托中国邮政及邮储银行4万多网点资源蒸蒸日上,如今不仅业绩平平不及预期,近年来合规经营更是频频出现问题。

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显示,中邮证券2016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93名和87名,2017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87名和80名,2018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84名和49名,2019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排名82名和66名。

2020年,中邮证券实现营收7.94亿元,同比增25.63%;实现净利润2.24亿元,同比增15.46%,增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年,中邮证券实现营业收入6.63亿元,净利润1.70亿元,根据中证协披露的数据,中邮证券2021年以174.85亿的总资产在106家券商中排第74名,营业收入、净利润则分别位列行业第83名和第77名。

中邮证券业绩在100多家券商中处于中下游水平,难以获关注,但却因问题频出而被监管关注,包括APP涉嫌隐私不合规、廉洁从业内控不完善、资管条线业务人员薪酬递延制度执行不规范、合规管理制度混乱等问题。

2022年4月,中邮证券APP(版本7.1.2.0,小米应用商店)因未向用户明示申请的全部隐私权限,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用户账号功能,或注销用户账号设置不合理条件,未建立、公布个人信息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或超过承诺处理回复时限,涉嫌隐私不合规,被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通报。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中邮证券自2019年8月份以来已收到了9份罚单。

近两个月从业人员炒股收11张罚单

近期,从业人员炒股处罚案例屡见不鲜。海通证券前资管负责人的罚单刚曝出,中邮证券人力资源总经理的罚单又接踵而至。

6月29日,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因违规炒股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刷新近年个人罚金“纪录”,且刑事审判中尚未判决。长达七年“顶风作案”,委托下单24623笔,累计交易金额达146.82亿,盈利5463.87万。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罚款。

6月27日,由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和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国盛证券客户经理柳中信,操作8个账户和配偶账户,买卖股票262笔至案发仍亏损。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没收2282.99元佣金提成收入,罚款11414.95元。并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处以30000元罚款。

无独有偶,2022年6月8日,广发证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员工张某与天风证券李某,被广东证监局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违法事由为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代客户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

2022年6月2日,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财富经理万波,在2021年1月14日-11月29日期间,万波接受客户委托资金60万元,最终导致账户亏损18.81万元,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和万波开出罚单,并对万波处以10万元罚款。

2022年5月27日,原广州证券上海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唐云,因利用内幕信息参与上市公司鑫茂科技资产重组,证监会一连发布4份行政执法处罚决定书。唐云以配资方式提前买入约9.45亿元鑫茂科技股票,最终卖出倒亏超5000万元,违法情节严重,被证监会处以10年市场禁入和60万元罚款。

时隔一天,5月26日,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管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因利用未公开信息大肆交易,趋同交易金额1.09亿元,最终被罚没合计632.6万元。

原标题:券商人力资源总经理“实名”炒股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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