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消息,台州市椒江区一对男女因为卖淫嫖娼一事发生争执,双双报警结果被拘留。近日,嫖客曾某、卖淫女王某先后走出了椒江区拘留所,对自己的愚蠢行为换来15日行政拘留后悔不已。
当日凌晨4时30分许,椒江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子报警,称在椒江区某酒店某客房内有人打架。
就在民警准备赶往现场时,又有一男子打来电话报警,同样说是有人打架,而且地址也是同一个地方——椒江区某酒店某客房内。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是,令民警哭笑不得的是,这里并没有打架事件,而是一对男女因卖淫嫖娼起了争执,还各自报了警。
民警当场将曾某、王某口头传唤至白云派出所询问调查。
经了解,曾某,贵州人,1986年出生;王某,黑龙江人,1993年出生。当日凌晨4时许,王某用手机随机拨打电话,曾某接通电话后。王某问曾某:“是否需要按摩服务?”曾某说:“需要‘服务’。”于是,两人谈好了价格——600元钱。
随后,王某来到了曾某所住的酒店客房内,曾某用微信支付给王某600元嫖资。之后,王某与曾某发生了性关系。因为曾某觉得王某“服务”不周到,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发生了争执。吵到最后,两人气呼呼地分头报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曾某、王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嫖娼、卖淫,都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原标题:卖淫女报警了 嫖客也报警了 两个都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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