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消息,11月11日消息,小红书起诉微博营销号“圈少爷”侵犯名誉权案胜诉后,获得了对方公开道歉。
近日,微博营销号 “圈少爷”在其微博上公开道歉并表示:“‘涉黄’内容属于本人捏造,没有事实依据。造成了恶劣影响后未及时澄清,严重侵害了“小红书”的声誉,伤害了‘小红书’众多博主和喜爱‘小红书’用户的感情。”
“圈少爷”在其最新微博中向小红书及广大博主和用户道歉,并称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引以为戒。根据法院判决,此道歉声明将在微博置顶30天。
今年4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就小红书起诉微博营销号 “圈少爷”侵犯名誉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圈少爷”在微博上的发文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决其赔偿小红书经济损失及诉讼费等共计25.2万元,同时在微博公开道歉,并置顶30日。
2019年7月,微博营销号“圈少爷”发布微博称,小红书上打卡分享酒店攻略的博主,涉及情色交易,并在微博中附带了小红书博主的个人笔记截图。该微博发布后一天内,有超过3000条转发,并在随后成为自媒体扩散谣言的素材。
因谣言扩散,不少小红书博主频繁受到线上骚扰,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及工作。因此,不堪其扰的博主决定对涉及造谣的自媒体提起诉讼。
2019年11月开始,涉及造谣传播的微博营销号“圈少爷”、微信公众号“美貌研习社”、 “黑镜Blacklens”等多个自媒体营销号被小红书博主提起诉讼。小红书官方也对涉及造谣的营销号和公众号提及诉讼,以法律武器维护名誉权。
历时一年,小红书博主和小红书赢得了相关所有诉讼。上述营销号均公开承认:内容“没有事实依据”、“属于个人捏造”、“未经核实与博主个人无关”等,并向小红书博主、用户及小红书官方公开致歉。
此次代理小红书起诉营销号侵权案的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此前表示,企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条文中有明确规定,“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捏造小红书涉黄谣言,微博营销号“圈少爷”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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