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公安局微信公号消息,兴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结合我县野生动物伤害群众及家畜事件多发的实际,积极履行森林警察大队职能,在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贯穿主责主业的同时,加大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力度。
5月4日,兴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兴海县子科滩纳洞村牧民报警电话称:家中牛群遭受疑似豹类动物袭击,请警察帮助。接到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现场发现一只牛犊死亡、三只牛犊受伤,财产损失2000元左右。为防止该动物继续对群众财产带来损失,牧民将该豹类动物驱赶至羊棚内圈禁。
现场民警通过照片对比及询问动管站工作人员得知该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幼崽),为更好的救助雪豹,同时考虑到野生动物经常对附近牧民牲畜造成伤害,我局民警请示上级部门意见,联合当地牧民,对雪豹进行了抓捕,抓捕后检查雪豹身体状况,发现该雪豹没有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民警将其放归至人烟稀少、有益其生长的区域。
同时,兴海县森林警察大队联系兴海县自然资源局动管站根据《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对造成的损失进行了鉴定,针对牧民的损失进行了补偿申请,及时为其挽回了经济损失,获得了群众的称赞。
原标题:一群众家中出现雪豹,兴海公安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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