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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企业“心脏” 重庆出台意见发展“总部经济”
04-18 13:34:52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总部相当于企业的“心脏”,如何更好地发展重庆“总部经济”?

今(18)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为了加快“总部经济”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 ,将推动一批本地总部企业进入全国500强、行业100强;引进一批世界500强、全国500强企业在渝设立综合总部、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打造一批总部经济楼宇和总部经济产业园。

打造一批亿元税收总部楼宇

根据意见,我市将通过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大型总部企业,汇集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城市的聚集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提升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让总部经济与楼宇经济相结合,鼓励总部企业建设总部楼宇,引导总部企业进驻现有楼宇,形成集聚效应。

具体来说,有四大重点任务:

一是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总部企业。以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引进高层次国际化市场主体,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渝设立综合总部、地区总部和功能总部。

二是培育一批本土总部企业。支持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通过资本运营、战略合作和企业重组等方式,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场空间和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是建设一批总部企业集聚区。完善城市功能和配套设施,提升产业集聚、金融商务、科技创新、物流贸易、文化交往、交通服务等功能,引导总部企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国内有影响、国际上知名的市级总部企业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集中建设和完善各具特色的总部经济集聚基地,培育总部经济产业集群。

四是打造一批亿元税收总部楼宇。培育一批金融楼、外贸楼、商务楼、科研楼、专业服务楼、现代物流楼等亿元税收总部楼宇,形成特色明显、布局优化的楼宇经济发展格局。

建国际医院和学校留住人才

如何吸引总部企业落户?意见中,也有很多支持措施和政策,包括融资、人才培养、子女就学等方面。

比如,加大对总部企业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有关条件的总部企业,在落户、办公用房、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单独或联合建设总部大楼,购置或租赁现有商务楼宇办公。

将降低总部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总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中新互联互通项目的各项创新政策,支持总部企业到新加坡等国(境)外进行跨境投融资。引导总部企业利用我市产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经营,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降低总部企业融资成本。

还将引进和培养总部企业人才,建立相关人力资源储备库。对总部企业高管给予专项补助,依法对总部企业高管及家属办理出入境、居留、签证、落户、购房、医疗等事项提供便利;总部企业高管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市入园、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建设一批高品质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国际社区等涉外服务设施,营造国际化的生活环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我市也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完善以银行、会计、法律、咨询、保险、会展、物流、航运、旅游等为重点的专业化服务体系,提升重庆国际化、专业化服务水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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