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将于9月3日开学,近日,重庆市教委下发《关于保障教育民生切实做好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不得提前开学、违规补课,同时要求学校收费要公示,不得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各中小学要畅通入学咨询沟通渠道,妥善解决好少数适龄儿童未登记报名、其他年级转学就读等个别问题,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入学。
要严格依法依规办学,坚决治理和严肃查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违规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中小学教学安排,全市所有中小学不得提前开学、违规补课。要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让办学行为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违规违纪行为负面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绝不姑息。
要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普查登记、家校联系、结对帮扶、强制报告制度。要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需求,要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开学期间,还要深入开展以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和预防溺水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要加强学生法治教育,预防学生参与涉黑犯罪。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防止学生因心理问题引发高坠等自杀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实习生 代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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