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陈家桥派出所民警在治安隐患清查工作中,发现一隐蔽的屋内存放着大量的烟花爆竹,在现场,民警共查处485箱烟花爆竹,价值5万元左右,当民警要求出示相关经营证照时,当事人刘某却支支吾吾,无法提供。
经审问,刘某交代了所有的事情,刘某称他和另外三个朋友一起合伙经营该店,今年年初的时候,他们从某烟花爆竹仓库内购买了一批货,将该批货藏在了一处偏僻废弃的库房中,主要以红白喜事销售为主,通过熟人带客的方式偷偷零售获取利益,眼看临近春节,他们加大了销售力度。
由于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目前,刘某、谢某等四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理,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1、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极大,严重威胁到广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请一定到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同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
2、若家中有非法储存涉危涉爆等物品,一定要及时销毁或上交,销售烟花爆竹也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证件。
3、如有发现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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