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十九场举行。发布会上,市国资委副主任李星强透露,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承租的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减免1至3个月租金。
李星强称,市国资委要求市属国有商业银行依据行业监管规定,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要求市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酌情增加担保、租赁、保理额度,缓收或减免费用、租金、利息;要求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债券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市属国企,用足用好金融监管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换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有效化解风险。
同时,还实行了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承租的国有资产经营性用房减免1至3个月租金的政策。
另外,在支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抗击疫情工作,国资委还出台了5大类14条措施,包括明确企业在抗击疫情中发生相关成本费用视同利润考核;发生的加班工资、临时性工作补助、单项奖励等工资性支出单列、据实核增;对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工作贡献的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时给予加分奖励等措施。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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