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江津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保险诈骗犯罪案件并当庭一审宣判,一家洗车店老板因为伪造30次交通事故骗保而被判刑。
李某系重庆某汽车美容服务中心老板。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李某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并谋取不法利益,经常向美容店内洗车的车主宣称其可以通过报保险方式,免费为车主修理车身划痕、车漆车损等。在征得车主同意之后,李某便向车主收集其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材料。
随后,李某将车主的车辆与自己事先借来的车辆相互碰撞、擦挂,故意伪造双车交通事故,并冒充车主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半年来,李某先后在江津城区、德感街道、珞璜镇等地伪造了交通事故30起,累计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16万余元。
而后,随着汽车美容店生意越做越好,已赚取较多利益的李某选择“金盆洗手”。2019年,经群众举报,江津区公安局民警将李某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赔保险公司全部经济损失。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悔罪态度,江津法院遂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