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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最怕被骗?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最高可罚款5万元
08-03 17:08:33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找工作,最怕被骗!

为了确保求职者权益,《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7月30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黎藜解读条例时表示,为了构建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对求职者、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部门等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比如,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最高面临5万元以下罚款。

从求职者角度,条例要求求职者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配合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从用人单位角度,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发布或者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的,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等内容。

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角度,条例细化列举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包括:

不得发布虚假求职和招聘信息,或者发布的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

不得超越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不得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不得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不得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不得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不得扣押求职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不得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风险金等财物;

不得违反规定收取服务费;

不得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从事业务活动或者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等。

在法律责任方面,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信息不真实、不合法,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由市、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此外,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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