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刘 强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胡明朗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黄茂军 市委副秘书长
王余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永培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德宽 市司法局局长
委 员:张 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沁泉 市教委副主任
石 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 琳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治元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虹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 辛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邓 莉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黄明耀 市高法院副院长
梁 田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谭涵之 团市委副书记
谢晓曦 市妇联副主席
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张德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陈治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
(三)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比照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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