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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竟能订制,假文书是如何用出去的?
01-06 13:56:34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280元一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120元一张“火化证明”,450元一张“病危、病重通知书”,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书、住院证明书更是按张收费,一两百元搞定……(据1月6日新华社)

近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部分平台,只要花上几百元,就能轻松买到“私人订制”的伪造重要文书,甚至有卖家表示“全国哪里都能开、各地公章都能盖”。

一家店铺客服称,能根据需求订制“死亡证明”,只需提供姓名、民族、死亡原因等信息,发来的两个模板上落款分别为某医疗机构和某地派出所,“不盖章的280元一份,按需求订制印章需要加100元。”

“证明”会不会被识破?面对记者的疑惑,有商家表示,只要不用于司法鉴定即可,“做这行三、四年了,从来没有发生过被查出来的事情”。

显然,假文书有市场,就是有不正当的需求。而且,买来的假文书能用出去,出不了问题,这才是假文书大行其道的真问题。

实际上,假文书并非如商家所说的那样“安全可靠”,商家自己也提醒买家,用于银行或公安系统证明时,“这个有风险。”而假文书的使用主要是在骗保、骗取继承权、骗取同情和网上筹款、私人纠纷等事件中可以得逞。这反过来表明,只有在审核不严的环节,假文书才能瞒天过海,而涉及银行、公安、司法鉴定这类会较真的环节,商家就自知心虚,提醒买家有风险。

可见,假文书怕见真章,怕的是认真查验。堵住假文书的暗流,无非是从制作环节与使用环节进行严查,管好两端,尤其是使用环节不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没人敢铤而走险。需求端被抑制,假文书用不出去,没了买家,也就没人玩假文书生意了。

假文书制作与买卖都是违法链条中的一环。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这类违法买卖,网络平台首先要负起监管责任,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甄别,不能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在文书应用的审核环节,不过打马虎眼,须严格把关。

要查实文书也不难,询问一下文书的出具机构就能知道真假。记者在采访中,联系商家提供的模板上的一家医院,院方表示对此并不知情,院外提供的各类证明均是假的。可见,只要多问一句话,就能堵住假文书的“闯关”漏洞。

只有从源头上严加防范,对从事违法行为的商家与平台坚决打击和取缔,提高买卖“死亡证明”等伪造文书的违法成本,假文书自然就没有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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