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过世,丈夫想过户淘宝店遇难题:淘宝要求出示公证书 公证处表示“虚拟财产不予公证”
09-05 10:35:07 来源:新闻晨报

新闻晨报消息,“根据淘宝要求,我需要出示一份放弃继承的公证书,才能让我爸爸继承这家店铺。”几年前,上海市民赵小姐用其母亲名义申请注册了一家淘宝店,但是去年赵小姐的母亲不幸去世,赵小姐想要将这家店过户给父亲,却遇到了难题。

由于赵小姐本人和父亲都有继承权,根据淘宝要求,必须由一方出示放弃继承的声明书才可完成过户流程,但是在申请公证处公证的过程中,多家公证处均以“淘宝店铺为虚拟财产”为理由,拒绝出具公证书。

要出具放弃继承的公证书

几年前,赵小姐替母亲在淘宝网开了一家网店,以经营女鞋为主,一年前,赵小姐的母亲去世,“因为已经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店铺生意也一直不错,积累了一群忠实顾客,所以我和我父亲就想继续经营这家店。”

为了更好地经营,赵小姐决定将店铺全权交给自己的父亲打理,“实际上,我和我父亲都可以继承这家店铺,但是根据淘宝规定,如果想要将店铺过户给一个人,就需要另一个人出具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书。”只是,令赵小姐没有想到的是,为了这样一份声明书,在上海各大公证处来回奔波都迟迟没有消息。

赵小姐告诉记者,最开始以为只要将材料准备齐全,去公证处公证即可,“但是我去了上海市区的好几家公证处,均被告知淘宝店铺是虚拟财产,不能公证”。

到底应该怎样才能把这家淘宝店铺过户到自己父亲的名下,成了赵小姐心头的难题。

此前无类似公证案例

记者调查发现,根据淘宝规定,如果店铺原账号申请人已经死亡,店铺需要进行过户操作,过户的过程中就需要出具原申请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派出所关系证明、经公证的遗嘱以及一份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书。而这份公证书,市中心几大公证处均不予出具。

为此,记者致电上海徐汇、东方等几大公证处进行咨询,上海东方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淘宝店铺属于虚拟财产,“没有办法证明其价值和所属。”再者,此前并无相关类似的公证案例,因此根据规定对虚拟财产不予公证。上海徐汇公证处在虚拟财产的公证问题上也给出了和东方公证处相同的答案。

赵小姐告诉记者,此前,甚至有东方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整个上海市都不能办理关于淘宝、微信、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公证。

无奈选择去杭州公证

根据淘宝后台规定,在过户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提交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书,赵小姐的店铺就必须要在9月17日下架所有的物品。万般无奈之下,赵小姐听从朋友的意见,选择前往杭州进行公证,据了解,如果是在杭州办理公证,赵小姐只需提供母亲的死亡证明、淘宝店铺的关联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就可以。

就在赵小姐着手去杭州办理公证后,有网友爆料称,在上海金山区或许可以办理虚拟财产公证。昨天下午,记者致电金山公证处进行咨询,金山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只需要申请人将户口本、身份证、淘宝的各类相关证明等带上即可前来进行公证,“不过具体的还是要听现场公证人员的说法。”据了解,金山也并非一直都可以对虚拟财产进行公证。

相关法律空白待完善

随着互联网日益深化,网络虚拟财产的规模越来越大。虚拟财产包括的范围很广泛,诸如淘宝账号、游戏账号、手机支付账号、虚拟货币、游戏装备、公共号、直播号等,网络上具有经济价值的账号、虚拟物品,都可以视为虚拟财产。随着互联网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商品信息被网络化,未来或将产生更多有价值的虚拟财产。

在此之前,有媒体报道一对“85后”小夫妻想要将淘宝账号公证为共同财产时却连番碰壁,对于像淘宝、微信、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的公证,相关法规尚属空白。实际上,作为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产物,虚拟财产的独立和价值性始终不容小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济大学法学专家刘春彦就表示,虽然《民法总则》没有明确规定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可以构成一种权利,但是明确表示了虚拟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刘春彦同时指出,“不管是实体财产还是虚拟财产都是财产,在最初,法律上是没有对财产区分的,杭州之所以可以公证,或许是将‘虚拟财产’视为‘财产’中的一种,没有刻意分开。”

此前,著名电子商务专家刘春泉律师也表示:“在法律确认前,‘虚拟财产’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虚拟财产’ 在法律认可前是否可以出售,是否可以作为对价,这是存在疑问的。至少在目前物权法的体系下,很难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原标题:妻子过世,丈夫想过户淘宝店遇难题:淘宝要求出示公证书 上海多家公证处表示“虚拟财产不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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