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分秒必争,它是城市卫生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今日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获悉,《重庆市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对办法有意见建议可于6月8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cqswsjkw120@163.com
近年来,全市院前急救整体水平得到一定提升,但仍然存在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日常管理不规范、工作流程不完善、能力评估缺乏标准等问题。《办法》的制定,结合了北京、上海、天津、杭州等城市院前急救工作经验和全市前期深入调研情况。
《办法》所称的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按照统一调度指挥,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办法》鼓励、支持非公立医院达到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能力评估标准后,自愿向所在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加入本市院前急救网络。
按规定,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按照统一调度,派遣急救车辆和人员完成院前急救、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各网络医疗机构须保证院前急救车辆及人员24小时待命;因故停止院前急救服务,须提前向所属120调度指挥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资料备案。
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医疗服务,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急救呼叫性质号码,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急救医疗服务,院前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未经备案擅自停止院前急救服务等情况,将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给予处分。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