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今日头条诉百度不正当竞争一案有了判决结果。
11月30日,据人民法院报消息,因人为干预搜索结果、在搜索页面诋毁今日头条,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构成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法院责令百度立即停止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字节跳动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50万,并在其官网和客户端显著位置刊登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
对此,百度在12月1日回应称,将提起上诉。
字节跳动公司诉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其运营的今日头条官网相关关键词时,标题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或类似的警示字样。这些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和“!”、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误导用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
法院认为,百度针对特定关键词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人为干预,对今日头条的搜索结果进行了虚假提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损害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也因误导用户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院最终认定,百度公司在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情况下以标红方式提示网络用户,属于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构成了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应承担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损失、恢复影响等法律责任。
对于上述结果,12月1日,百度作出回应称,对此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并强调在对存在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上,“百度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
百度方面称,对存在风险、仿冒、不稳定等异常情况的网站进行安全提示标注,是搜索及安全领域通用且必要的做法。百度搜索对于所收录的所有站点均一视同仁。百度搜索的相关举措均依据抓取日志自动统计、规范进行,旨在帮助用户防范风险,避免损失。
百度称,百度与今日头条的此次纠纷发生于2018年,百度的爬虫在检索收录时监测到今日头条的官网存在不稳定状态而自动对其进行了稳定性异常标注。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今日头条及其母公司字节跳动与百度之间有多起诉讼。
2019年4月26日,百度相关人士透露,今日头条母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因大量窃取百度“TOP1” 搜索产品结果,被百度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并连续30天在其APP及网站首页道歉。除民事起诉外,百度也同时向法院提交了行为禁止保全申请书。
同一天,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短视频平台抖音方面也发布消息称,因发现百度在搜索中窃取了海量抖音短视频,抖音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诉至法院。抖音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赔偿9000万元,并在百度首页连续道歉30天。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2019年1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官披露,百度诉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获法院受理。百度认为,其视频产品被今日头条作为关键词,干预搜索结果,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今日头条近年来持续加码搜索能力建设,现在的今日头条App与百度App同属信息流+搜索模式。与此同时,百度在字节跳动所擅长的短视频领域不断发力。双方的竞争全面开展。
原标题:干预搜索结果诋毁今日头条,百度被判不正当竞争: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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