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晚间,*ST力帆(601777)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当天,*ST力帆报收4.73元,平收,换手率0.27%。
根据公告,本次监管的事项发生在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系*ST力帆未履行正常信息披露程序违规为原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目前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已全部解除。2020年4月18日,*ST力帆公告称公司已于4月17日分别收到富滇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发来的不可撤销的《关于免除担保责任的函》,确认解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述全部担保责任。
据*ST力帆董秘郭剑锋介绍,本次监管的事项属于过往已解决事项,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郭剑锋还表示,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积极展开自查,并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核查,查实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之外不存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当前,*ST力帆重整已进入执行阶段,引入了新的投资人,公司会以此为契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全面排查机制,避免类似违规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首席记者 刘勇 实习生 吴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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