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在黔江、开州等6个区县开展村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试点,以夯实村委会会计基础工作,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助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通知显示,此次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一是设置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确定会计、出纳、报账员等相关岗位的职能职责。
二是建设财务制度和制定工作流程,包括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资产台账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
三是会计基础和监督检查方面,要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村民委员会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等。
四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方面,村民委员会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要合理细化确定公开内容,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形式,增强财务透明度。
通知强调,试点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征求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基层干部等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增强各项制度的广泛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加强调查指导,梳理各级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等发现的涉及村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发现的问题,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实地调研,在政策、法律、理论等方面给予指导,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方法。
上游新闻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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