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大连法院对“2·11”斑海豹盗猎案的42名被告人及7家被告单位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翟允涛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
此前,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以《辽东湾斑海豹偷猎链条调查:海洋馆沦为销赃地》、《4人涉嫌非法猎捕斑海豹幼崽,大连警方悬赏20万元通缉》、《大连非法猎捕案幸存61只斑海豹全部放归大海》为题进行跟踪报道。
报道显示,2019年2月,辽宁大连警方在大连瓦房店市老虎屯镇虎头村一处养殖场的简易大棚内,发现了71只活的斑海豹幼崽,同时在附近区域发现了29只死亡的斑海豹。随后,71只斑海豹幼崽被送到相关单进行救治,最终幸存61只。该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鳍足类海洋动物盗猎案。
▲被非法猎捕的斑海豹。图片来源/长兴岛发布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2月11日,大连长兴岛公安破获一起斑海豹盗窃大案,后被称为“大连‘2·11’斑海豹盗猎案”,共查获100只被偷盗的斑海豹幼崽,最终幸存61只。案件发生后,大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斑海豹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唯一能在中国海域繁殖的鳍足类动物。在全球共有8个斑海豹繁殖区,而渤海辽东湾结冰区是8个繁殖区中最南端的一个,也是我国唯一一个斑海豹繁殖区。中华斑海豹保护地·盘锦主任田继光此前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国斑海豹数量不足2000头。
据了解,“大连‘2·11’斑海豹盗猎案”共有被告42人,7家被告人单位,分成三个案子审理。第一个为狩猎部分,16名被告人;第二个是收购运输出售部分,11名被告人;第三个是海洋馆收购部分,7家被告单位,15名被告人。
记者了解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于今年8月10日、8月13日、8月18日以及9月7日对该案通过互联网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20年8月18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图片来源/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截图
经审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翟允涛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被告人翟启凯、王龙民、刘延辉、曲汝良等多人,多次在长兴岛海边非法收购被告人陈云、王凤朋、刘家勇等多人猎捕的斑海豹幼崽,直接出售或运至瓦房店市老虎屯镇虎头村养鹅场进行饲养,再运输并出售给位于河南、云南、浙江等多地的海洋馆及个人,先后共涉斑海豹幼崽200余只。
▲12月22日,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斑海豹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图片来源/长兴岛发布
12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中国庭审公开网了解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非法猎捕、运输、出售和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斑海豹系列案件42名被告人及7家被告单位进行公开宣判,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翟允涛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7家涉案单位跨越6个省市,分别为洛阳正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玉合动物养殖有限公司、日照市奇趣海洋世界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神凤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巴中市海洋乐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台州市秀岭野生动植物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
上述7家被告单位分别被处以人民币300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违法所得并没收犯罪工具。
上游新闻记者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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