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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出台最严“减负令”:小学生晚9点后可拒写作业
10-30 14:52:01 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对家庭作业时间、到校时间、补课、入学等33条教学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定。

10月30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梳理发现,自2018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的规定以来,包括上海、江苏、宁夏、陕西等地已相继出台相关规定。不少家长却对部分“减负”措施并不认同,浙江省教育厅也在《公告》中对此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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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小学生晚9点,初中生晚10点后可不写家庭作业。公告截图

史上最严“减负令”:中小学不得互挖墙脚

补课、上辅导班、上兴趣班,对于家住浙江省台州的王先生来说,下班时间陪儿子上各类辅导班,是他最主要的家庭任务,“没办法,同龄的孩子都是上学前就开始学习小学课程,老师在课堂上一带而过,不上辅导班就跟不上进度。”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尽管各地多地都曾出台政策规范幼小衔接的补课问题,但收效甚微。

对此,浙江省教育厅在《公告》中特别要求,小学一年级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各学科必须无条件地按正常教学进度实施教学。不得无故挤占思政、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课程的周课时数,坚决制止“阴阳”课表。

为保障学生睡眠时间,浙江省教育厅特别提出,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小学、初中早上上课时间分别不早于8:30和8:00。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家长们普遍关心的招生问题,在《公告》中也做出了明确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禁止公办高中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联手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或以转学等名义变相招生。坚决防止各区域间中小学校招生相互“挖墙脚”。

同时,明确要求各学校、媒体不得炒作“状元”及公布学生成绩排名等。除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外,浙江省教育厅还对培训机构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此《公告》出台后,被称为浙江史上最严减负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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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小学招生,浙江省教育厅做出明确要求。公告截图

学习时“减负”,考试就“吃亏”?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自2018年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减负措施》30条以来,包括上海、江苏、宁夏、陕西等多地相继出台了地方政策,明确为中小学生减负的具体措施。随着各地“减负”工作的推进,不少家长却对此表示担忧。

近日,南京市教育局还因为学生减负,取消阶段测试遭到家长投诉。据投诉信显示,不少家长认为,取消阶段测试就无法了解孩子的阶段知识掌握情况,在学习上“减负”反而会让学生在升学考试中“吃亏”。

对于家长的顾虑,浙江省教育厅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主要是由学校带来的学习任务、成绩排名、心理负担和家长附加的如作业、家教、补习班等学习活动以及社会生活环境给学生造成的压力。当学生面对压力时,如果体验是积极的,压力即为动力;如果体验是消极的,压力即为负担。

《公告》指出,当前,一些区域存在的中小学生作业多、培训多、竞赛多、睡眠少、锻炼少、实践少,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中小学学科考试频率过高、试题过难,中小学校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等加重中小学生学业负担的现象,是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深层原因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五唯”观念的根深蒂固,是升学观、就业观、录用观的扭曲及来自社会压力、家长焦虑的层层传导。只有破除 “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和过于功利化的教育观,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才能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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