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 正文
安徽泾县杀医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被害人家属曾提出1元赔偿
02-12 15:18:48 来源:上游新闻

2月12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备受关注的“3·14”泾县杀医案凶手卫敏已被执行死刑。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卫敏曾4次被判刑,杀医案庭审中,被害医生家属当庭表示放弃民事赔偿金额,只要求被告人赔偿1元,请求法庭依法惩治凶手。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3月14日下午,被告人卫敏陪同妻子曹某到泾县医院做肠镜检查。检查开始前,卫敏要求医院给其妻曹某打麻醉药,麻醉师经风险评估后,认为曹某不符合无痛肠镜的条件,没有给曹某打麻醉药。

后该医院内镜中心医生赵某为曹某做肠镜检查,曹某因疼痛而难以控制。赵某让卫敏控制住曹某身体,防止肠镜检查仪器在其体内破碎戳穿肠道。卫敏见妻子曹某疼痛难忍,遂叫停了肠镜检查。随后,护士将肠镜检查报告单交给卫敏,卫敏认为医生是在糊弄他,心生不满,便在医院内镜中心走廊里辱骂医生。赵某闻声后从办公室出来阻止,卫敏不听劝阻,辱骂并殴打赵某,二人发生冲突。

随后,卫敏从腰间拔出一把折叠弹簧刀,捅刺赵某胸部,致使被害人赵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案发后,卫敏电话报警,并在泾县医院门前广场处等待警察到来,警察将其抓获归案。

微信图片_20200212140350.jpg

▲2018年8月29日,安徽泾县杀医案在宣城中院开庭审理。图片来源:宣城中院

据此前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2018年8月29日,此案一审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害医生赵某的亲属当庭表示放弃民事赔偿金额,只要求被告人赔偿1元,请求法庭依法惩治凶手。另查明,卫敏自1998年起,先后因犯抢劫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三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10月8日刑满释放。

2018年10月16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卫敏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又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卫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卫敏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案经最高法院复核,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卫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月12日上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故意杀人犯卫敏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宣城中院依法安排卫敏会见了近亲属。执行现场,检察机关派员临场监督。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微信图片_20190322230025.jpg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