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10月3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增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6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8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11月27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第7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洪山通报了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洪山通报李增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图片来源/法制网
2003年以来,以李增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文水县,以亲缘关系为纽带,以经济实体为依托,有组织实施82起违法犯罪。一是欺压残害群众。肆意持械殴打他人,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时当众鸣枪,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众多被害人不敢报案,甚至外出躲避;二是破坏自然环境。借钢铁生产之名大肆圈地,疯狂采石挖砂,非法占用农用地7500余亩,其中6600余亩遭到严重破坏,非法制造爆炸物2800余吨,非法开采石料1988余万吨,非法挖掘古河道沉砂270万余立方;三是把持基层政权。文水县桑村基层组织“两委”主要成员均由李增虎指定,十多年来未进行换届,违规安排所属公司8名人员到附近7个行政村担任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职务;四是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当地一批公职人员在其公司兼职取酬、入股分红,甚至被发展为组织成员直接参与违法犯罪,并通过巨额行贿等手段腐蚀党政领导干部为其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
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后,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线索,短时间内就收到非法占地、非法采矿、持枪伤人等378条犯罪线索。通过对群众反复举报涉“保护伞”线索深入核查,先后对14名涉黑腐败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有39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
法院判决前采取托管经营方式先行启动恢复生产,判后按照判决内容依法依规进行产权处置和企业重组。目前,按照重组企业的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涉案企业通过产能整合和资源重组,最终将建成500万吨钢铁产能、500亿元工业产值的“双五特钢基地”;在山西14个重点开发县经济转型升级考核中,文水县由2018年的第13名提升至2019年的第9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由2018年吕梁市倒数第1名上升为2019年顺数第5名。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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