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游评论 > 正文
上游评论:“熊孩子”踢坏影院巨幕,“他只是个孩子”不是推责借口
05-06 16:18:29 来源:上游新闻

“熊孩子”又惹事了。

5月1日,广东东莞的一名儿童在影院散场时,跑到影幕前对影幕进行激烈踢打,被损坏的幕布是23米宽的巨幕属于特制的投影幕布,一平米上有五千多个控(点),用于声音穿透,高增益的表面还有金属涂料。前后5次的踢打对表面金属涂层造成了严重损坏,导致放映时出现暗区,且无法局部修复。在儿童踢打过程中,并没有家长上前阻止。

5月2日,影院工作人员称,影幕损害影响到正常播放电影,已向警方报案,若找到当事人将进行10万元起步的索赔。5月3日,东莞警方发布通报称,已联系到涉事儿童的监护人。

事件发生后,有网友在微博上发起了话题讨论,称这是“史上最贵电影票”,很快引发关注。这次,网友们没有对高额的赔偿提出质疑,更多是认为家长应该按照影院的损失进行赔偿。

近年来,有关“熊孩子”划车、损坏他人财物、甚至故意报复、恶搞未能满足他要求的亲戚、朋友的消息时常在各网络平台出现,每当受害者提出质疑,家长多用“他只是个孩子”堵住他人之口,受害人过多辩驳,甚至还会被冠上“和孩子计较”的标签。

为了发泄情绪,受害者有的将遭遇发在朋友圈,有的做的短视频进行发布,引发了诸多共鸣。因此,此次儿童踢坏巨额影幕事件,网友一边倒留言,也正是对孩子闯祸,家长用“他只是个孩子”作为推责借口的反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熊孩子”闯祸多发生在亲朋好友间,甚少有人用法律去较真。家长推责的借口不仅没有让“熊孩子”收敛,反而教会了孩子如何在闯祸之后躲避责任。

因此,在处理此次踢打影院影幕事件中,公安机关在做好案件处理的同时,也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此事件给“他只是个孩子”作为推脱借口的家长予以警示。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在公共场馆,孩子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家长应该在日常教育中作出正确示范。孩子闯祸后,家长也要为孩子的过错负责、承担赔偿责任,让孩子明白,承担责任是他们人生中重要的一课。

上游新闻 时婷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