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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还原赵宇见义勇为反遭刑拘事件
02-19 18:53:05 来源:上游新闻

55天前,赵宇听到有人呼救出手救下了正在被施暴的女子小邹;52天前,赵宇因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51天前,赵宇错过了妻子生产,儿子出生;39天前,赵宇取保候审,被允准回家。

14天的刑拘,55天的煎熬,让21岁的赵宇眉眼里透着愁容。只有看到儿子时,他才会露出会心的笑。

“他是个很阳光的人,这件事情发生后,经常头疼,内心很受煎熬。”2月19日,赵宇的妻子小吴对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说。面对受害人小邹和施暴人李桦(化名)的不同说法,赵宇希望公安机关能尽快调查清楚,还自己清白。

当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小邹处了解到,案发后她曾多次向警方提出追究李桦的责任,但一直未能得到答复。如果需要作证,她会站出来为赵宇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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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女士。

赵宇给孩子起名吴世耿,希望孩子不对此事耿耿于怀

21岁的赵宇,阳光帅气,凭借着当过兵的经历,走起路来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豪气。赵宇的妻子小吴是贵州人,自小在福州生活,说起话来透着南方女子的温柔。尽管分属两地,习俗性情都不相同,但小日子却过的有滋有味。两年前,赵宇为了和小吴在一起,来到福州打工,成了保安公司的员工。

结婚后,两人租住在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的一处公寓里,赵宇每个月4000多元工资,有1600元要用来支付房租。在赵宇所居住的公寓,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公寓楼共5层,外体已经发旧。一层有近百户居民。每户面积约十几个平方,包括卧室、卫生间和一个小阳台。赵宇家住在顶楼C区。周围居民告诉记者,这里住的都是外来打工人员,早出晚归,平时交流很少。

2018年,小吴怀孕后便辞去工作安心在家养胎。虽然日子过的清苦,但夫妻两人感情却很好。“他性格阳光,也爱打抱不平,光公寓里劝架就好几次了。”虽然抱怨着赵宇“爱管闲事”的性格,但语气了却透着对赵宇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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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在接受媒体采访。视频截屏

2018年12月,小吴进入待产期。那段时间,赵宇大部分时间都陪在小吴身边,期待和她一起迎接孩子的降临。

恬淡的日子在2018年12月26日晚被打破。

“我听到楼下有人在呼救,出于本能就想下去救人。当时门口站了几个人,但是没人进去帮忙。我看到屋里一个女孩被一名50岁左右的男人掐住脖子,脸都被憋紫了。女的头上还有包。男子右手握着拳头,正向女孩挥去。我上去拽住男子的手,没想到他反手就捶了我两拳。我一把将他撂倒在地上,他还死死的掰住我的三个手指。被打的女孩也上来拉住了我。我要是强行从男子手里把手指拽出来,最轻也是脱臼了。我踹了他一脚后才脱身。”赵宇对上游新闻记者回忆事发现场时说。

施暴男子并未就此罢休,而是拿出手机扬言要让赵宇“好看”,正当赵宇拿起凳子准备反击时,被受伤女孩制止。

“受伤女孩的闺蜜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把他们3个人带走,我和赵宇就回家了,回到家他也没有和我说发生了什么,只是说他看到女孩被打就上前帮忙。我是在赵宇被警方带走后,才从受伤女孩小邹那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小吴说。

被警方带走,是在案发后的第三天,赵宇正陪小吴在医院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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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宇在事发房间门前。摄影/记者时婷婷

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突然被带走,让小吴受惊不小,“我不明白,我丈夫是去帮忙的,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的嫌疑人了。”带着对赵宇的担忧,12月30日,小吴产下一子。之后,小吴一直在为赵宇的事情奔波,找过律师、找过受害者小邹,希望能为赵宇讨回公道。

“我要是垮了,赵宇就完了。我必须救他。”2019年1月10日,在检察机关做出不予批捕决定的同时,小吴缴纳了1万元保证金,为赵宇办理了取保候审。

“现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我被无罪释放,另一种就是我要承担刑事责任,面临巨额的赔偿。我希望是前者,不然我太冤了。我不希望身上的污点影响到孩子今后的生活。”从看守所出来后,赵宇患上了头疼的毛病,头疼发作时一天要抽两包烟才是抑制住,人也瘦了一大圈。为了家里的生计,赵宇一边工作一边等待公安机关出具最终调查结果。

“我们给孩子起名叫吴世耿,希望孩子以后不要对此事耿耿于怀。”赵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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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女士提出李桦曾试图脱她的衣服,幸好被赵宇制止。

受害女子爆曾被按在床上脱衣,多次要求公安追究责任

2月18日,记者在位于赵宇家楼下的案发地C118室门口看到,房间的门锁已经破损,房间内已经无人居住。透过防盗窗可以看到,房间结构与赵宇家类似,屋里摆放着各类生活用品。

记者注意到,该公寓楼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在楼道中能清楚的听到居民家中谈话的声音。

周围居民告诉记者,案发大约是2018年12月26日晚上11点多,当时听到楼道里先是有踹门的声音,之后就传出打斗、争吵和摔东西的声音。几分钟后,一名女孩子打开门跑了出来,有隔壁的邻居听到动静过来,但没人敢进去,最后还是赵宇冲进去阻止了男子的殴打行为。

2月19日,受害女子小邹对上游新闻记者说,她一直在福州的夜店打工。此事发生后,她便回到老家休养,“那个打我的男子叫李桦,和我是在工作场所认识的,之前我们接触过两次。事发当晚我喝多了酒准备打车回家,李桦要和我一起走。我拒绝了,但他还是跟着我上了出租车。下车后,李桦提出要去我的住所,我再次拒绝。李桦和我保持一米左右的距离,一直尾随我上楼。我关上房门后,他就用脚踹门。”

小邹回忆,李桦将门踹开后,便提出留宿。看到屋里还有其他女子后,又提出要和小邹出去过夜。再一次遭到小邹拒绝后便上前打了小邹,还用水壶砸向小邹的头部。与小邹同住的闺蜜随即跑出去报警。

“他看到我闺蜜出去了,就上前拉我,把我按在床上一边用拳头打我,一边要脱我的衣服。我当时无法动弹,头也有些晕,只能大声的呼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看到门口来了几个男人,紧接着赵宇就拉开了李桦。李桦还一直掰着赵宇的手,扬言要‘弄死他’,赵宇为了挣脱他才踹了他一脚。之后我们就被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小邹说。

小邹表示,案发后,她曾多次向公安机关要求追究李桦的刑事责任。因李桦此前在派出所时称身体不舒服,被送往医院治疗,公安机关没有立即对李桦采取强制措施。

“几天前,我又联系了福州市晋安分局民警,他们还是没有给我答复。”小邹介绍,最近一次联系公安机关是在春节过后,因不清楚李桦目前的身体状态,暂时没有继续向公安机关追问未对李桦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但后期她会继续与公安机关联系。

小邹回应称:“如果需要出庭作证,我会出来作证的。如果没有赵宇,那我受到伤害将不堪设想。非常感谢赵宇,我相信好人会有好报。”

此事的另一名当事人,小邹的闺蜜贺女士在接受福州新闻频道采访时,也给出了与小邹相同的说法。贺女士称:“就是不让他(李桦)进来,他硬把门踢开。然后还打她(小邹)了,就是很凶。他本来想留在这里的,但是他不知道家里有人。就想把她带出去过夜。她不同意,就想让那个男的走。那个男的就是赖着不走。他用水壶打她脸还是脖子的时候,我跑出去报警。”

另据上游新闻记者走访发现,赵宇所居住的长乐北路上分布着七八家夜店。当地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周围拆迁小区里居住着很多在夜店工作的男女,有的一户居民房能分割出四五间出租房,治安问题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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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桦向媒体介绍案发情况。视频截屏

施暴者李桦提出私了,二级伤残或难作为刑拘凭证

作为此事的关键人物之一,李桦的说法一直备受关注。记者多次致电李桦,均无人接听。

李桦此前在接受福建新闻频道采访时表示,案发当天他和小邹在外面吃饭,后来一起唱歌、喝酒,再后来他应约送小邹回家。“她就叫我送她走到她门口那里,她就叫我下车,那个女的酒喝多了,我就觉得说你酒喝多了就睡觉,不用唧唧哇哇叫。我就抽她一下,我说自己去睡觉,那个女孩子就打我一下,就把我打痛了,我就赶紧抽了她一下。后来进来一个男的,踹了我一脚。”李桦说。

2月18日,在福建新闻频道最新报道中,李桦再次表示,他只是“站在门口那里玩,不知道为什么会被踢。”并一再强调,门是赵宇踹开的,他并没有动手,并否认了小邹指控他强奸的行为。

李桦还称,他被带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感到肚子痛,就被送到医院治疗。经检查是肠子破裂,当天就做了手术,共花费5万多元。

在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李桦与赵宇父亲的电话录音中,李桦提到伤残鉴定已经出来,被鉴定为二级伤残,后面一段时间都没法做过重的工作,要求赵家按照伤残鉴定的规定对他进行赔偿。除了医药费外,近两三年的误工费也要有一些。并提出,如果赵宇愿意赔偿,他可以和公安说,不给赵宇判刑。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其中二级伤残的标准需达到: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等标准。因李桦并未向媒体出示其伤残鉴定的书面证据,其受伤程度的真实性暂时还无法确认。

记者从多名一线民警处了解到,如果李桦提供的是二级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应该是第三方所提供,这样的证据警方一般是不予认可的。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伤残的鉴定主要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构成轻伤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仅凭二级伤残鉴定就对赵宇进行刑拘,涉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此,记者联系到福州市晋安区公安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正在调查中,后期会公开回复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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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桦接受采访时展示伤口。视频截屏

律师称:赵宇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认为:见义勇为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目前我国国家层面也没有出台专门规制见义勇为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与“见义勇为”最为接近的概念是“正当防卫”。因此本案的关键仍然在于对赵宇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判断。

根据相关公开报道对案件事实的描述,加害人李桦存在“踹坏门锁”“用烧水壶砸头”“用凳子砸”“强脱衣服”等暴力行为,而赵宇听到呼救抵达现场后看到“醉酒的男子左手掐着年轻女子的脖子,右手举着拳头”,这说明当时现实紧迫的不法行为正在发生,而且该不法行为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所规定的“行凶、强奸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再考虑到赵宇制止不法行为所采用的手段、打击的部位以及赵宇制止不法侵害后及时停手等客观行为,可以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已经与我们取得了联系。近期应该会到福州来处理此事。我只希望法律能还给清白。”赵宇表示。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发自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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