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太谷公安官方微信发布警情通报称,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依法对方某、王某某、方某某三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立案侦查。
经查,2月17日,晋中市太谷区居民方某、王某某(方某妻子)、方某某(方某女儿)带领两个未成年人一行五人从呼和浩特市亲戚家(19日,该亲戚核酸检测阳性)自驾回到太谷区后,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多次出入人员聚集场所,目前五人均确诊新冠肺炎病例,造成与其密切接触的多人被隔离观察、一人确诊感染的严重后果。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2年2月19日,太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辖区居民方某某收到近期共同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活的亲戚电话,告知其亲戚被确定为新冠核酸初筛阳性人员。太谷区接报后,立即对该居民一家5口进行集中隔离,同时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经市区两级疾控、公安部门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该居民一家5口于2月17日11时自驾车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返回太谷,2月19日20时左右5人被集中隔离,2月20日凌晨1时左右核酸检测5人均为阳性。
消息来源:太谷公安、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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