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消息,据山东省高院消息,2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孙德顺被控2003年至2019年任上敛财9.795亿余元。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题片《零容忍》披露金融领域反腐情况,专门提及孙德顺案,他被通报是“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
孙德顺受审。据山东省高院。
从银行出纳一步步走上银行总行行长高位
今年63岁的孙德顺,出生于1958年11月,在银行业工作40余年,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一步步走上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高位。
1981年至1984年,孙德顺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后在中国工商银行海淀区办事处、海淀区支行、北京分行、数据中心(北京)等单位工作。
据检方指控,2003年,孙德顺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的任上开始受贿,敛财一直持续到退休。
2005年12月,孙德顺履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
2011年10月,孙德顺调任中信银行任党委副书记,不久成为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成为中信银行行长。任职中信银行“一把手”不满三年,2019年2月,已满60岁的孙德顺到龄退休。
退休一年后,2020年3月2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称,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孙德顺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
专题片《零容忍》披露了孙德顺敛财内幕。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设置“影子公司”受贿,自认收受现金“太低端”
1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披露了孙德顺敛财内幕。
据悉,孙德顺在主政中信银行期间,为求政绩谋利益,公开要求全行停止制造业贷款,而将贷款增长倾向房地产,直接导致前者压降幅度超30%,而房地产贷款增长幅度超40%。调查发现,孙德顺与房地产公司老板关系密切,仅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就曾向孙德顺实际控制的公司输送1000万元,得到的回报则是通过孙德顺获批贷款授信40多亿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樊祥鹏介绍,孙德顺受贿有一个特点是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据专题片介绍,孙德顺利益兑现的方式非常专业化,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
据悉,他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公司前台的所谓法人,实际只是为孙德顺代言的“影子”。一方面,孙德顺在中信银行利用公权力为企业老板批贷款,与此对应这些老板有的以投资名义,将巨资注入他实际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则送上优质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平台公司用这些老板提供的资金投入那些老板提供的项目,以钱生钱,和老板们共同获利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
平台公司之下,孙德顺又设立十多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影子”,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并非直接交易,而是双方各自再成立空壳公司作为第三层“影子”,多层影子公司层层嵌套,交易主体本身已经魅影重重,资金往来又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用“影子交易”为利益输送再蒙上一层迷雾。
据专题片披露,2014年底,有一家能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因为这家能源公司已经出现了债务危机,是一个高负债的企业,一般不会发放贷款。但在孙德顺的干预下,这笔40亿的贷款发放给企业,很快就形成了不良资产。为了表示对孙德顺的感谢,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孙德顺控制的平台公司签署增资协议,这家能源企业通过所谓的股权投资协议,让孙德顺控制的公司实际获利达1个亿。
针对孙德顺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缺位、监督不力问题,对症施策,在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包括中信集团在内的18家中管金融机构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副主任赵保国介绍,由以往内设纪委改为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关系发生变化,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它又有监察权,所以监督执纪执法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风肃纪反腐的力度比以前大大加强。”
据悉,该项改革取得成效,仅2019年至2021年12月,派驻金融单位纪检监察组就对驻在单位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调查81人。
“再怎么悔恨也没有后悔药”
2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受贿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获得授信额度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庭审中,孙德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近10亿的敛财数额,颇为罕见。
十九大后有多个“金融虎”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信息,十九大后落马的金融领域中管干部有5人,除了孙德顺,另外4人分别是:
2018年4月18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被查;
2019年2月21日,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被查;
2019年5月1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主动投案,刘士余曾在央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地方任职;
2019年7月31日,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
其中,赖小民2021年1月5日在天津二中院因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二审被判死刑,他敛财数额超17亿。两天后,胡怀邦在河北承德中院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他敛财超8552万元。
赵景文2021年9月18日在湖南长沙中院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三百二十万元,他敛财1.91亿余元,其中9375万元未取得;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
主动投案的刘士余2019年10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而今,敛财近10亿的孙德顺将面临怎样的结局?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在专题片《零容忍》中,面对镜头,孙德顺曾忏悔道,“还是自己有贪心,自己也特别悔恨,再怎么悔恨也没有后悔药。”
原标题:不收现金设置“影子公司”受贿,“金融虎”16年敛财近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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