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反腐记 > 正文
    受贿超7073万,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刘宝华一审获刑13年
    03-16 17:08:03 来源:@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消息,3月16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宝华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

    举报
    • 精选
    • 重庆
    • 调查
    • 财富
    • 评论
    点击进入频道
    点击进入频道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