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消息,“我在任主任的后几年里,把小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新任主任没能吸取教训,犯了同样错误。我俩双双受处分,毁了单位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我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后悔,更为因此带来的恶劣影响无比愧疚……”这是安徽省天长市苗圃党支部书记、原主任陈志写在检讨书中的一段话。
近日,安徽天长市纪委通报了陈志以及该市苗圃现任主任董玉凤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
今年年初,有群众向天长市纪委反映市苗圃原主任陈志滥发津补贴等问题。该市纪委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天长市苗圃为市林业局下属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18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6人。经查,2014和2015年春节前,时任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志以及副主任董玉凤等6人研究决定,以行政管理人员不参与具体经营承包为由,给行政管理人员发放奖金。于是,经陈志签批,该单位以烤火费、福利费、防暑降温费和年终奖金等名目,给行政管理人员发放7.05万元,其中陈志1.2万元、董玉凤1.2万元、管龙1.15万元、周士勇1.2万元、周文徐1.15万元、李丹1.15万元。2016年春节前,时任苗圃主任董玉凤以同样方法给6名行政管理人员发放6.02万元,其中陈志1.05万元、董玉凤1.01万元。
“用单位自有资金为大家发福利又不是我的独创,我担任主任后,为了聚拢人心多做点事,沿用了过去的老办法,有啥错?再说,苗圃地处偏远,对上级的精神和规定不太清楚。”当审查人员核实情况时,董玉凤极力为自己辩解。
审查人员介绍,该单位先后两任领导滥发津补贴的违纪情节如出一辙,剖析其具体原因,一是单位风气不正,平时靠违规发放津补贴调动干部积极性;二是管理监督缺失,该单位地处乡村,日常经营和财务管理基本处于“自我监督”状态。
今年6月30日,天长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志、董玉凤党内警告处分,分别追缴违纪所得;对其他4名行政管理人员的违规所得一并予以追缴,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陈志、董玉凤等人滥发津补贴的违纪行为,在全市通报。
原标题:靠滥发津补贴调动积极性?安徽省天长市林业局下属单位两任主任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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