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冰释前嫌”这四个字上了热搜,原因是河南鲁山县检察院通过官微发表了一篇《鲁山一初中生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的文章。
9月22日,上游新闻记者(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梳理鲁山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发现,鲁山一高中生李某杀了人,检察官介入后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判三缓三的李某被取保候审,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
“冰释前嫌”的强奸案
鲁山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表于9月19日的《鲁山一初中生犯错 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文章说,小赵今年16岁,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和17岁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7月24号,鲁山县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要“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于是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小赵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于是,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接着,鲁山检察院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书“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
鲁山检察院因该“冰释前嫌”强奸案引发关注。图片/网页截屏
这篇文章经网络发酵后,引发网友热议,一度上了热搜。上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网友的观点有两种:调解强奸未成年少女案是在和稀泥;即使鲁山县检察院的做法没问题,宣传出来不能起到好的示范效应。
该文章引来争议后,鲁山县检察院将这篇文章删除。
据中国之声报道,鲁山检察院并未回应网友质疑,但平顶山检察院表示已关注到了舆情,正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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