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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墓建在村庄对面 云南一县民政局成被告
09-03 21:47:42 来源:红星新闻

村民黄元达家正对公墓

红星新闻消息,黄元达花了30几万,在村里建了一栋三层半高的小别墅。房子的主体结构已完成,外表看起来很气派,可内部一直没做粉刷及装修。

“我总觉得晦气,瘆得慌!”黄元达说,他之所以迟迟不敢动工,是因为他家正西面500米左右的地方,八宝镇的乡镇公墓正在开工建设。 

包括黄元达在内的者库村新村59户村民认为,当地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将公墓建在村庄对面,过程仓促,未顾及他们的感受,为此,他们将县民政局及镇政府告上法庭。

公墓建在村庄对面,村民嫌晦气

云南广南县八宝镇是知名的“八宝贡米”产区。在这里,一场关于公墓选址问题的官司正等待宣判。这是一桩行政官司,原告是八甲村委会者库小组,两被告是广南县民政局与八宝镇人民政府。

者库小组的聚居地分新村和老村。组长王兴礼称,老村与新村相距20分钟的步行路程。因老村位于一洼地,村民行走不便,村民遂于20年前陆续搬迁至新村,目前新村共有59户279人。

“这一年我们过得很不安宁。”8月29日下午,王兴礼在者库新村黄元达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即便是大白天,大家也不敢开门。他站在黄元达家的三楼阳台,指着正西边的一处工地称,八宝镇的公墓正在那里开建,“已经埋了将近20个。”

者库新村全景

王兴礼说,公墓是在去年11月初动工建设的,“开始只是有人去搞测量,问他们测量做什么,他们说不清楚。”其称,直到有人哭哭啼啼送逝者来下葬,他们才知道,原来这里是要建一处公墓。

从日落方向看,八宝公墓与者库新村刚好东、西方位相对,且两者之间无任何遮挡物。黄元达称,近一年来,公墓一边缓慢建设,一边陆续有逝者下葬,对此他们始终持反对意见,认为公墓选址于此,并没有顾及他们的感受。

村民还指出,根据《文山州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要经过国土、发改、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而八宝公墓没有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

八宝公墓远景

村民普遍反映,他们为此感到“晦气,瘆得慌”“干农活需避讳”。

八宝公墓位于八宝镇城区至者库新村的必经之路侧。从八宝镇驱车至者库新村,经过一段坑坑洼洼的小道,到一个新挖的垭口后,有约两百米新路至公墓。在这个垭口,逝者家属在两侧的树枝上拴了祭祀用的白带。

王兴礼称,逝者下葬有时候半夜三更还有人在哭哭啼啼,烛火通宵不灭,纸钱四处飞舞,“我们进进出出,总觉得不舒服。”

根除殡葬陋习,改革势在必行

八宝公墓建设的背后,是当地政府针对殡葬陋习而进行的一场改革。

2018年6月26日下发的广政规【2018】1号文件,是《广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推进殡葬改革的通告》。《通告》称,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耕地和森林资源,提高城乡精神文明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特对该县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行通告。

该《通告》显示,广南县的莲城镇、坝美镇、八宝镇是云南第一批执行火化区的区域。公民在火化区内死亡后,遗体统一运送到殡仪馆开展治丧事宜,骨灰统一到骨灰公墓安葬。该《通告》还禁止在耕地、有林地等处安埋遗体、建造坟墓,禁止将遗体火化后的骨灰装棺土葬,并对殡葬设备和用品进行了规范。

广南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云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虽前期只有莲城镇、坝美镇、八宝镇三地是火化区,但殡葬改革将依次在全县所有乡镇推进。他说,广南县有大操大办、吊丧、抬棺材游街、看日子下葬致停尸一两月、遗体乱葬致青山白化等丧葬陋习,“从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角度考虑,殡葬改革势在必行。”

此次改革甚至细化到了墓碑的尺寸上。文山局民政局下发的《关于统一全州公益性公墓台地及墓体标准尺寸的通知》,要求各县(市)民政局按标准进行墓穴、台地、墓碑的制作,具体为台地尺寸宽2.2米,其中走道占地宽为1米,墓穴及绿化占地为1.2米×1.2米,碑高不得超过0.8米,碑宽不得超过0.6米。

八宝公墓内景

八宝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陆艳称,公墓能有效解决各种殡葬乱象,以八宝镇为例,除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外,还鼓励各村小组自建公墓集中安葬亡者,前提是遗体都要火化。其称,农村公益性公墓不以营利为目的,一个墓穴的费用只收980元,“我们这里有的家庭因丧致贫,而现在我们大力提倡生前尽孝,事后节俭办丧。”

殡葬改革推进会后三日即动工 

八宝公墓的建设单位为广南县民政局,预算数百万。工程概况牌显示,公墓占地面积为10亩,公墓内建筑面积为154.11㎡,公墓管理房、灵房内建筑面积为58.05㎡,墓体数量为1240座,墓体规格长80cm、宽70cm、高40cm,公墓建成后绿化率达40%。

八宝公墓的工日期为2018年11月4日,预计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25日,但红星新闻记者现场看到,此公墓目前只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陆艳称,其进度受到了者库新村反对意见的影响。

陆艳介绍,公墓选址在者库新村对面的决定做出来之前,有关部门已多方收集意见,其称,八宝公墓选址相对困难,首先是绝对不能越过生态红线,不可侵占基本农田和林地;其次要避开“八宝贡米”的核心产区及广南八宝省级自然保护区;再次,为方便群众,又不能离城区太近。

据文山州人民政府2017年印发的《文山州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农村公益性公墓禁止在耕地、有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规划建设。

“我们邀请国土、林业部门,考察了坝哈、百乐、板幕几个村,其中八甲村甚至选了两个点,最终选址是八甲村这个点。”陆艳称,公墓选址属牙芳、面房两小组的荒山,原本就是一个坟场,“这两个村的村民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当时唯一没有考虑到的是,者库新村开始表示同意,后来却极力反对。”

2018年10月30日,八甲村委会在者库村活动室开了一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暨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陆艳提供的现场工作记录显示,此次会议将者库新村西侧的右穿洞侧确定为公墓修建地,并决定11月4日动工开建。在场有23人签字、摁手印。陆艳解释,者库村是打工村,村民大多数外出打工了,“留在村里,当时都通知到了。”

参加此次会议的王兴礼等村民则称,这次会议谈到了人居环境改善、佛手瓜的种植、荒山承包以及各小组公墓的建设,并没有谈到八宝公墓明确的选址,“当时摁手印是例行签到。”

民政局将确保“见树不见墓

在广东等地打工的村民王某某称,者库新村有2/3的村民在广东、浙江、福建等地谋生,公墓建设并没有征集大多数人的意见,外出打工者更是毫不知情,公墓建设过程中还损坏了他们的道路和沟渠,故而他们极力反对。

者库小组为此多方表达诉求,并最终将广南县民政局及八宝镇人民政府告上法庭。6月20日,此案在广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目前尚未宣判。《行政诉讼起诉书》显示,该小组的主要诉求,是请求判令撤销被告广南县民政局的相关选址批复,另行选址。

者库小组的委托代理人张萍律师介绍,原告的主要理由是:被告广南县民政局的批复属行政许可行为,据《行政许可法》,县民政局在做出许可被告八宝镇人民政府修建公墓时,应告知利害关系人原告及其他两个村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但被告广南县民政局没有告知,所以该许可行为程序不合法;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八宝镇公益性公墓是事关八宝镇行政区划下274个村小组的公益性事业,特别是与原告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被告八宝镇人民政府在选址时应召集原告村民会议,征询村民的意见,但被告八宝镇人民政府选址时没有充分保证原告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申辩权等权利,导致了今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局面;公墓建设侵犯了原告村民的相邻权,“任何影响他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应当被禁止,而八宝公墓给原告村民造成了严重的视觉污染和心理讳忌。”

今年3月,针对者库村小组的诉求,广南县民政局及八宝镇人民政府联合作出一份答复意见,承诺在公墓前分层次分台级种植绿化树进行遮挡,确保见树不见墓,并将对进村道路实施硬化,加强错车道的改造,争取资金安装太阳能路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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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民政局、八宝镇人民政府对村民诉求的答复意见

陆艳说,八宝公墓的建设进程缓慢,而殡葬改革又要破除万难,这让她压力很大,“每个月都要就这件事写材料进行汇报。”她说,本以为提供一些交换条件就能让公墓顺利建设,“没想到,我们还是成了被告。”

原标题:乡镇公墓建在村庄对面 云南一县民政局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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