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环球网消息,《环球时报》记者从22日下午举行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出口管制法出台之后,商务部正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未来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并适时发布管制清单。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国于10月17日通过了出口管制法,并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引人注意的是,出口管制法第48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滥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中国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为什么在美国单方挑起贸易战,且不断施压中国产业的背景下出台该法?面对西方一些国家不断施压中国产业链,中国何时采取对等措施?中国是否会进一步完善并发布相应的管制清单?
在22日下午举行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峰对上述媒体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高峰解释说,一个国家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通行的做法。中国此方面的立法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当时为履行相关国际义务,中国先后制定了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核出口管制条例、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6部有关出口管制的行政法规,形成了覆盖核、生物、化学、导弹以及军品等物项的出口管制法律制度体系。
记者也关注到这些条例出台时间较早、立法层级不高且相对分散。高峰在22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更好地履行相关国际义务,适应新形势下出口管制工作的需要,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自2017年开始,中国启动了出口管制法的相关立法工作。
当时,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商务部牵头起草出口管制法草案。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6月至7月,商务部将《出口管制法(草案)》上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商务部共收到外国驻华使馆、国内外企业、商协会、律所等意见建议252条。在后续立法过程中,相关合理建议得到积极考虑和采纳。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最后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高峰认为,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提升立法层级,制定出口管制法,统领出口管制工作,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出口管制法对出口管制范围、管制制度、管制措施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高峰还透露说,“接下来,我们将积极推进出口管制法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确保有效实施出口管制法确立的各项制度。我们将根据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并适时发布管制清单。”
原标题:回应出口管制法相关问题,商务部称未来将适时发布管制清单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