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初中生为“爱”吃醋大打出手 受害者全身多处刀伤
12-24 10:25:18 来源:实况新闻

实况新闻消息,近日,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未成年人因“爱”大打出手,致人重伤的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被告人蒲某、张某、朱某、陈某甲、杨某、柏某依法被法院判处刑罚。

被告人蒲某(系荣昌某中学在校初中生)认为被害人陈某乙(系荣昌某中学在校生)抢了其女朋友,并有言语挑衅行为,心生愤怒,便伙同其朋友陈某甲、张某、朱某、杨某、柏某(均系荣昌某中学在校生)“教训”被害人,由陈某甲将被害人陈某乙约出来后,在重庆市荣昌区某某街道火车站附近,蒲某手持“弯刀”,朱某某手持“甩棍”,张某、杨某、柏某三人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陈某乙进行殴打,造成陈某乙全身多处刀伤、失血性休克等伤害。经鉴定,陈某乙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案发后,蒲某等六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陈某乙及其监护人对蒲某表示谅解。

荣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张某、朱某、陈某、杨某、柏某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鉴于六被告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或坦白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对六被告人减轻处罚。六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两年不等刑期,并宣告适用缓刑。

原标题:初中生为“爱”吃醋大打出手,受害者全身多处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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