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邵某
9月3日晚9时30分许,家住巴南区的邵某喝酒后驾驶小型教练轿车沿南滨路、巴滨路由南岸区往巴南区方向行驶,行驶至巴南区巴滨路某路段时被设卡盘查的巴南区公安分局民警拦下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邵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后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其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
经查,邵某为重庆某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的教练,9月3日晚上与朋友一起在南岸区吃饭喝酒。21时许,喝酒后邵某想到第二天一早要带学员上路练习科目三路训,便回到驾校取车。邵某想到自己只喝了两、三瓶啤酒,而且技术过硬,便自己驾驶教练车返回巴南区。他沿着南滨路、巴滨路往巴南区行驶,谁知刚走到巴滨路便被在此设卡的巴南区交巡警支队民警查获。
目前,邵某已被巴南区公安分局取保候审,等待他的将是十年的禁驾,不能再从事教练工作,还要承担刑事处罚。
警方提醒:酒驾猛如虎,始于杯具,终于悲剧。正所谓“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希望各位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莫要酒后开车。为了自己和家人生命安全,拒绝酒驾,守法驾驶。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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