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人重庆外汇管理部发布《关于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支持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
具体而言,重庆外汇管理部将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内开展7项外汇创新业务:
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放宽境内直接投资登记手续办理属地限制;
允许非投资性外资企业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允许企业调整借用外债管理模式;
放宽企业跨境融资币种匹配要求;
向银行下放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权限;
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要求。
据悉,近年来,重庆外汇管理部积极依托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推动了一系列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便利化创新试点。其中,陆上贸易结算方式创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结算创新等为全国首创,并已在全国自贸区复制推广。2019年又主动争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重庆外汇管理部结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精神和重庆实际,制定发布了《通知》。《通知》的实施将进一步便利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促进金融外汇开放创新,支持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
下一步,重庆外汇管理部将强化自贸试验区外汇创新政策的宣传培训,扩大政策知晓面,指导金融机构结合创新政策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创新政策的实施成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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