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驾驶人何某在高速路上边开车边看电视,被执勤的执法人员抓个正着后,何某竟然辩称“看电视是为了不瞌睡”。
当天19时28分许,执法人员在沪渝高速澄溪收费站对刚驶出收费站的渝Axxxx号轻型厢式货车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车仪表台上放着手机,正在播放电视连续剧。
执法人员随后对驾驶人何某进行了询问,一开始何某狡辩抵赖,称自己没看电视剧;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拍摄的证据后,何某又辩解称自己只是在听电视。
在执法人员对何某进行安全教育时,何某居然称“看电视不瞌睡,能够预防疲劳驾驶。”
执法人员对何某进行耐心的宣传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险和危害性,希望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负责,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负责,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最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何某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要集中精神,切忌分心他用,事故只在一瞬间;如果感觉疲倦,应及时到服务区或者就近收费站下道休息。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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