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员程某酒后驾车途经渝北玉峰山镇时,远远看见民警设卡检查,他心慌不已,下车逃跑,企图躲避检查,结果慌不择路,逃跑中不慎落入池塘,被民警查获。
11月22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在辖区玉峰山镇两石路设卡检查。20时许,一辆白色小车在距检查点100米处突然停下,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已不见踪影,车上仅有一名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年轻女子,该女子自称是这辆车的车主,驾车男子已弃车逃离。
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寻找小车驾驶员。3分钟后,民警在一水深不到1米的池塘里发现了一名男子的身影。民警一边伸手拉他,一边询问,得知他就是那辆白色小车的驾驶员。
上岸后,驾驶员身上布满青苔,毛衣、羽绒背心及裤子均已湿透,冻得牙齿打架。担心驾驶员身体受不了,民警忙将他带上警车,打开暖气,并帮他清理身上的杂物。然后再驾车带着与他同行的年轻女子回其工地宿舍,让男子换上了干净衣服。
调查中,民警闻到男子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程,贵州人,在渝北玉峰山镇某工地上班。今年6月中旬,程某在江北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受到记12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11月22日晚,程某驾车和女友在玉峰山镇上与3名老乡吃饭。饭桌上程某喝了点酒,女友没有喝酒,但由于女友驾驶技术不娴熟,回家时不敢开车,程某便硬着头皮坐上驾驶室,驾车返回宿舍。
不料,程某驾车返回工地途中,经过两石路时,看见前方有民警检查,他心里特别害怕,什么都没想,立即停车,冲出驾驶室逃跑,企图躲避查处,结果慌不择路,程某在逃跑中不慎落入池塘。所幸池塘水不深,程某并未受伤。
民警对程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他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1500元,行政拘留5日;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其他机动车处罚1000元、记6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处罚50元、记1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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