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大家众志成城、共度时艰。然而,有人却利用疫情实施诈骗。近日,彭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例涉疫情刑事案件,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经审理查明,疫情防控期间,万某以卖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其在百度贴吧内发布虚假卖口罩信息,并在评论处留下用于实施诈骗的微信号。
任某、莫某、闫某在百度贴吧内浏览万某所发的信息后添加了万某的微信号,后万某在微信聊天中声称自己销售两元一个的医用口罩,并将在网上搜索到的营业执照、口罩销售资质等图片发给被害人,获取了被害人信任,分别骗取了被害人任某、莫某、闫某4000元、3000元、1200元。
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万某有坦白、退赔被害人损失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谢雨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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