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万州消息,几人相约钓鱼,因没钓到鱼,遂萌生投毒捕捉小龙虾的念头。随后一行人前往一禁渔区,通过投放药物迫使水中小龙虾上岸进行捕捉,虽只捕捉到小龙虾等渔获物0.3千克,但由于几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后被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万州派出所联合万州区公安局钟鼓楼派出所绳之以法。
2020年5月5日晚,接群众举报,万州区新田镇大地河水域段,有人在捕捞渔获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岸边影影绰绰有几束灯光投射,更有几个人正在岸边“忙碌”着。
民警立即靠近几人对其进行盘查,发现其中一人提着一个塑料桶,里面装有刚刚捕获的19只小龙虾,以及青虾、黄腊丁等渔货物。随及,民警将几人传唤至办案区进行调查。
几名嫌疑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嫌疑人姜某、孙某等人相约一起钓鱼,因没有钓到,姜某便提议以“下药”的方式捕捉小龙虾,得到大家支持后,姜某和孙某又邀约其余3人,一起前往新田镇大地河水域去“毒”小龙虾。几人先一同前往五桥宁波路一渔具店,购买了3瓶药物(该药物可造成水中小龙虾缺氧,迫使其上岸),并将其倒入自备的苏打水瓶中带走。到达大地河水域后,几人罔顾该水域为禁渔区,采取投放药物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不想在捕捉现场被民警逮个正着。
目前,该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取任何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不论量大量小,都是违法犯罪,市民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触犯法律底线。同时,警方也希望市民们一旦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的线索后,积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原标题:“毒晕”19只小龙虾 竟也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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