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庆 > 正文
软萌可爱!一只小狐狸溜进中学操场内游荡玩耍
03-04 10:03:18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3月2日上午,春季开学后,位于沙坪坝区沙坪坝北街一中学内书声琅琅,同学们都返回校园,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

校内巡逻人员小张按照要求在校内开展巡逻,快走到篮球场时,远远看见一只带尾巴的动物在篮球场边的墙角“游荡”。

GetAttachment (1).jpg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一只狗,但越看越不像,像狐狸!”小张回忆,他慢慢靠近,才看清了这只动物的样貌,体长五十多公分,毛色棕黄,长嘴巴,耳朵尖并直立,四肢呈黑色,长相温顺可爱,看上去像是一只小狐狸。

“难道现实版《赤狐书生》要在这里上演了?”小张心里咯噔一下,但由于不知道小狐狸是否有攻击性,又担心伤着学生,于是小张立即叫来同事合围,将其赶进了附近一空置的房间,随后联系了沙坪坝派出所请求帮助。

GetAttachment (2).jpg

沙坪坝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通过观察外观,确认此动物就是狐狸,另外其动作敏捷,无外伤,体表干净,毛色有光泽,身体应该是健康的。

为了更好地对它进行安置,沙坪坝派出所联系了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很快,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到现场称:“这个小可爱系赤狐,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喜欢单独活动,一般没有攻击性。如果体色为黑或银的赤狐,那基本是外来物种。”

GetAttachment (3).jpg

目前,小狐狸已被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隔离饲养,择日将放归野外。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重庆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在闹市区发现野生动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希望广大市民见到野生动物时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捕捉,不要自己动手抓捕饲养甚至捕杀,必要时可寻求警方帮助。

新闻多一点>>

什么是“三有动物”?

“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三有动物”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

举报
  • 头条
  • 重庆
  • 悦读
  • 人物
  • 财富
点击进入频道

本周热榜

汽车

教育

美家

楼市

视频

举报内容
低俗色情 广告 标题党 内容重复 有错别字 排版错误 侵权
获取验证码
请先完成短信验证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