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春季开学后,位于沙坪坝区沙坪坝北街一中学内书声琅琅,同学们都返回校园,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
校内巡逻人员小张按照要求在校内开展巡逻,快走到篮球场时,远远看见一只带尾巴的动物在篮球场边的墙角“游荡”。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一只狗,但越看越不像,像狐狸!”小张回忆,他慢慢靠近,才看清了这只动物的样貌,体长五十多公分,毛色棕黄,长嘴巴,耳朵尖并直立,四肢呈黑色,长相温顺可爱,看上去像是一只小狐狸。
“难道现实版《赤狐书生》要在这里上演了?”小张心里咯噔一下,但由于不知道小狐狸是否有攻击性,又担心伤着学生,于是小张立即叫来同事合围,将其赶进了附近一空置的房间,随后联系了沙坪坝派出所请求帮助。
沙坪坝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通过观察外观,确认此动物就是狐狸,另外其动作敏捷,无外伤,体表干净,毛色有光泽,身体应该是健康的。
为了更好地对它进行安置,沙坪坝派出所联系了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很快,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到现场称:“这个小可爱系赤狐,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喜欢单独活动,一般没有攻击性。如果体色为黑或银的赤狐,那基本是外来物种。”
目前,小狐狸已被重庆市动物园管理处隔离饲养,择日将放归野外。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重庆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在闹市区发现野生动物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希望广大市民见到野生动物时联系专业机构进行捕捉,不要自己动手抓捕饲养甚至捕杀,必要时可寻求警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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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有动物”?
“三有动物”是指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三有动物”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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