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起,重庆永川区中小学校也开始实施课后服务了。3月16日,永川区教委发布消息,区教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近日联合印发了《永川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该区中小学课后服务的内容、对象、时间、收费标准等进行了规定。
《方案》明确,课后服务对象是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户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要优先满足。
课后服务的时间原则上为中小学正常行课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2课时。周期相对固定,每天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18:00,初中不晚于18:30。
《方案》提出,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按每生每课时3元、每月20天的标准确定,每月“课后服务费”标准为120元,同时根据永川区经济发展情况予以动态调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户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
学校必须制定实施方案,征求家长委员会意见,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后实施。学校必须将服务的时间、内容、方式、收费标准等告知给学生及家长。
《方案》还对课后服务的班额做了要求:以课业辅导为内容的班额不超过原有班级学生人数;以校本活动、兴趣小组为内容采取合班、走班上课方式的班额不得超过50人/班。
据了解,目前我市渝北区、两江新区、南岸区、巴南区、沙坪坝区、渝中区、江北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等多个区已经开展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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