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女硕士邹蜜的命运引发了媒体关注。因残疾而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邹蜜将面临失业。邹蜜大学时遭遇车祸双腿截瘫,后来坐着轮椅拿到了两张硕士学位证,至今已做了近20年校外英语老师。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类培训的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当年下半年,邹蜜报名了教师资格证考试,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今年4月中旬,邹蜜的教师资格认定最终受制于体检关。4月底,她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到教师资格证结果——“认定未通过”。
对此,重庆教育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给邹蜜的答复是一样的,“这个是规定,都是按章办事。”依据《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6年修订)》,严重畸形及运动系统疾病(包括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获得教师资格认证。
目前,教师资格证体检在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各地对教师职业都有身体条件方面的相关规定。这些规定,也曾让一些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学子或命运多舛,或梦想止步。
笔者的一位高中同学,左手因事故截肢,当年先是考上了中师,体检不合格被拒;高中三年后考上大学,体检不合格被拒;第二年又考上,这次有学校愿意录取,助他圆了大学梦、教师梦。虽然过程坎坷,好在命运眷顾了他的努力。如今,这位同窗已是一所地级市高中的语文名师。
虽然我不清楚他最终被录取的细节,但无碍一个基本判断,即在当年全国统一的高考规定面前,有的大学把握了规则的原则性和灵活性,为残疾人士找开了一扇逐梦的窗口。
回归邹蜜事件,站在行业管理者角度,执行相关教师任职资格规定,并没有做错什么。只是这个答案,对于邹蜜而言着实冰冷了些,失去了应有的温情,尤其是考虑到邹蜜的残疾人身份和其从业经历。
规定与温情并非势如水火,在恪守规则的前提下,也可以让规则充满人情温度、人性光辉。规则往往是共性的,在面对一个个具象问题时也会有乏力感。在邹蜜事件上如果依据实情具体处置,多想一步、多走一步,或许就会带来和谐与共赢。这与敬畏规则、执行规则并不矛盾。
更为重要的是,有关教师身体条件的规定与出台时相比,调适的对象有了重要变化,面对的实际有了重要变化。起初,这些规定主要针对的对象是中小学、幼儿园等公立机构从教的老师。这些年随着民办教育的发展,社会教育机构兴起,社会上出现为数不少的培训老师。
社会培训机构对教师的身体条件不需要那么严苛,成为残疾人就业的蓄水池,容纳了部分就业。对于社会培训机构老师而言,一味参照多年前的体检规定,“比着箍箍买鸭蛋”,不一定符合实情。事实证明,像邹蜜这样的老师,坐着轮椅上课,并不影响其教学,她以近20年的教学经历,以及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笔试面试,已经证明了自己。
其实,对于邹蜜的际遇,不妨换个角度思考,调整一下她的人生“剧本”。假如邹蜜待业近20年,需要社会救济,现在她通过刻苦学习,具备了自食其力,为社会做贡献的能力,这是不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励志故事?面对这个故事,社会是否应该给予她鼓励和帮助?
目前,邹蜜的遭遇引起了全国残联的关注。中国残联维权部负责人表示,中国残联正在与相关方面取得沟通,积极跟进,尽量满足当事人从事教师职业的愿望。
在中国残联的积极介入下,或可对结局有一个谨慎乐观的期待。但考虑到全国有8500万残障人士,从顶层设计方面进一步修改关于残疾人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条例,才能帮助更多“邹蜜”圆一个工作梦想。
红星新闻评论员 文阳
原标题:评论|截瘫女硕士考教师资格证被困“体检关”,规定不应是自强的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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