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第七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包含420款车型,分别为49款节能型汽车及371款新能源汽车。重庆三家车企共计29款车型上榜。
此次发布的目录中,包括上汽大众、广汽本田、华晨宝马、比亚迪、长安等品牌的多款车型。其中,新能源汽车包括1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之诺 100H、比亚迪宋MAX、长安CS75PHEV等车型位列其中;纯电动商用车共340款,包含东风、江铃等品牌车型;以及11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和9款燃料电池商用车。
“重庆造”汽车上榜的达29款。其中,长安汽车CS75PHEV,重庆穗通新能源的3款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纯电动城市客车,上汽红岩“红岩牌”自卸汽车、自卸式垃圾车等25款天然气重型商用车。
按照《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目录》中节能型汽车可以享受车船税减半,而新能源汽车则完全减免车船税。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严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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