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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评论:两少年扶老人反被讹,见义勇为要靠法律撑腰
03-02 16:14:48 来源:上游新闻

最近,河南发生了一起“少年扶起老人反遭讹”事件:老人骑电动车,不小心在道路中间摔倒,两位少年上前将老人扶起来,还将老人送到医院。没想到好心帮忙却被“反咬一口”,老人说自己是被两名少年吓到了后才摔倒。无奈之下,少年的家长垫付了老人5000元医药费。这让两名少年感到很委屈。

3月1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通过媒体介入,被扶老人的女儿退回了垫付的医药费,同时代表母亲向少年家长表示对不起。

这件事到此似乎就结束了,但仍给公众留下很多思考。

一方面,两名少年的见义勇为之举,理应受到道德声援和表彰。网友普遍为被讹少年抱不平,认为这是“让做好事的人寒了心”。两名暖心善良的少年,扶起摔倒老人并送医检查,代表的是社会正气,弘扬的是传统价值观,应当也必须受到全社会的肯定和尊重。不能让少年刚刚建立的价值观崩塌,让其助人为乐的信念动摇。

另一方面,两少年的见义勇为,不仅应得到道德声援,更应当有法律层面上的支撑。本案中,即便有交警部门“少年无责”的事故认定书,事发时的监控录像,被扶老人仍理直气壮地扬言,“良心过得去”,没有一点愧疚之意。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讹人者讹人成本太低。对他们来说,讹人似乎是零本万利,即便最终讹人不成,也没有多大损失,所以不讹白不讹。

站在法律层面,应有效保护见义勇为者,惩治恶意讹人者。首先要明确见义勇为不是责任义务,帮忙不一定是“白帮”。本次事件中,见义勇为少年不仅无需对摔倒老人承担责任,还可以向摔倒老人主张补偿其因见义勇为实际花费的交通费等损失。《民法典》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换句话说,此事件中由于没有侵权人,两少年可以向受益人(摔倒老人)要求交通费等合理补偿的。正所谓,不要补偿是高风亮节,要补偿是理所应当。

另外,如果两少年及其监护人觉得“气不过”,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诉被扶老人,要求其道歉或补偿相关损失。这在法理上是说得通了,之前各地已有扶人者胜诉、讹人者赔礼赔钱的案例。

当然,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讹人之风,关键还得健全法律,让法律为扶人者撑腰。鉴于讹人同诽谤、敲诈勒索等一样是危害社会行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对讹人行为实施惩罚。还可完善相关民事法律,对讹诈实施反讹诈,可规定被讹人有权以所遭讹诈数额请求赔偿等。

上游新闻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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