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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岁钢琴老师多次性侵9岁幼女,还是惯犯,法官决定这样做…
12-15 18:32:13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无锡发布”12日公布的一个案件立即引起广泛关注。一名83岁的家教钢琴教师猥亵并强奸2名9岁幼女,法官斟酌再三认为案情应向社会公布,让更多家长提高警惕。

据现代快报记者报道,今年83岁的徐某某是一名退休教师,近年来,徐某某独居在某小区一套商品房里,他在自己家中做钢琴家教,有多名孩童师从徐某某进行一对一学习。

2017年寒假期间,徐某某要求加课延长教学时间,期间可以提供午餐,孩子可以早上到下午再接走。有家长开车将孩子送到小区后,因为忙于工作,就让孩子自行上楼,家长并不全程陪同。

徐某某对孩子们态度很温和,经常搂抱、亲吻孩子们。孩子觉得这是老师喜欢自己的表现,从不反抗。

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0日间,徐某某利用自己做家教之机,先后4次对女童甲(9岁)实施猥亵、2次对女童乙(9岁)实施猥亵。

每次猥亵后,徐某某都会带孩子去逛南禅寺,买孩子喜欢的文具和食物,并要求孩子承诺不告诉家长。

后来家长发现孩子有异样而报案。

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网友气炸了

@波杰克马克 : 这么大的年纪了.....真的太过分了。

@-林千夜 : 这么大年纪了,怎么不知道羞耻??绝不能因为年龄轻饶!!怕是要在牢里终老了!

@占卜师米亚 : 为老不尊好恶心!女生就应该从小教育自我保护。

@LVMENGHANG : 八旬?我没看错吧!你都可以当人家太爷爷了还搞这事。

如此劣迹斑斑,为何还能继续从事教师工作?为何还能从事与幼儿有关的工作?!

对此网友呼吁,应加大对这类人的惩罚力度,不应给此类犯罪分子留颜面。

小编注意到,我国部分地区对未成年人性侵严重犯罪人员的处罚进行了公开信息、从业禁止等尝试。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等9家单位发布文件要求,除非作案时不满18周岁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人员,自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其个人信息都将被公开。

12月1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涉嫌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同时,司法机关还将对这四人信息进行公开,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在刑事判决生效一个月后,这四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犯罪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年龄、性别、案由等事项。据介绍,除未满18周岁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性侵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人员,均应公开其个人信息。

有专家认为,在儿童最大利益面前,性侵害犯罪人员的隐私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针对这类特殊人群,“隐私保护”不应成为信息公开的障碍。

“从业禁止”和“公开信息”的尝试,都延伸了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触角。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通常心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容易反复实施性侵行为,所以通过信息公开、从业禁止等措施,有助于减少他们性侵未成年人的几率。

对于淮安市公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个人信息的做法网友更是拍手称快:

与此同时,也有人反对这一举措,认为侵犯了犯罪人员的隐私。争论的核心在于要在保障人权(如犯罪人的隐私权)和防卫社会(尤其是预防未成年人被害)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点。

但有专家表示,性侵未成年人是主观恶意极其明显、性质极其恶劣的犯罪行为,有些受害者甚至一生都难以从阴影中走出来。这种犯罪经历没有任何外部原因可找,不应该属于隐私保护的范畴。

不论判多少年,也弥补不了孩子身心受到的伤害!

下面这些事情,一定要让孩子知道!

原标题:【关注】83岁钢琴老师多次性侵9岁幼女!还是惯犯!法官决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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