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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在微信群转发血腥视频,他们真被抓了
10-07 13:15:05 来源:成都商报微信公号

成都商报微信公号消息,在微信群里看到血腥视频

不经意地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

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

近日,广西南宁有3名网友

就因此摊上大事了

1

转发血腥视频到微信群

3人被逮捕

2019年7月15日,南宁的邓某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段视频:一男子近距离使用枪支对着他人头部进行射击,内容相当血腥。

随后,邓某就随手将该视频转发到另一个微信群里,该视频又被雷某、施某先后转发到其他的微信群。

经南宁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审查认为,该视频内容含有暴力、恐怖画面,极易引起甚至扭曲观看人群的心理和行为走向,影响恶劣。

事后,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邓某、雷某等三人。

2

提醒:这些信息不可任意转发

据检察官介绍,该案件看似是网民一个不经意的转发行为,但却反映出当前网民在上网过程中的随意性、不规范性和违法性。

就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面对暴力、血腥及谣言等内容,不要乱发、不传播、不宣扬。

网民在看到暴力、血腥及谣言等内容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网监部门调查,查清源头,最大限度防止扩散及其他不良后果的产生。

新闻多看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小伙伴们都注意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微信群里

不是什么都能转发,

也不是什么群都能进!

3

微信发“早安”图片会被盗取个人信息?谣言!

微信群中

经常会有网友转发分享

一些问候、祝福的图片或视频

不过,最近一条“专家提醒”

让网友不淡定了

据这条“专家提醒”称:“请不要再传早安、晚安或节庆之类的图片、视频,在上海已经有好多人报案!国外的反华势力组建网络军团,利用黑客设计精美的图片、视频,暗藏钓鱼程序,发到网上让大家转,窃取个人信息和资料”。

有网友看到这样的消息,联想到刚过去的国庆、中秋自己发了很多祝福图片,难道个人信息已经被扒得皮都不剩了?!

对此,有网警请教了计算机安全业内人士,专家称:在图片和视频里嵌入钓鱼程序,在技术上并不容易实现。

专家表示,当我们发送表情、图片和视频时,这些文件的后缀大多为.gif、.jpg、.avi等,在微信中点击图片会直接放大,点击动图和视频会直接播放。

如果该文件非上述后缀,那么微信则有可能以文件传送的形式或者“浮层”(见下图)来提醒用户。

一般情况下,恶意链接需“画皮”伪装。点开伪装成图片、网址、二维码形式的恶意链接会有“浮层”,也就是一个透明度较低的对话框,提示用户进行下一步操作。

所以,正常的表情、图片、视频和红包,还是其它可能有危险的文件,并不难分辨。

据悉,自2015年起,我国的有些地区就出现了类似的谣言,随后被添油加醋改编为多个版本。当时警方也对此进行了澄清。

网警提醒

想要辨别这类谣言并不困难,大家可通过网络搜索,或向相关权威部门了解情况再进行鉴别。

对于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大家无须恐慌;只要你养成良好的安全上网习惯:不点击不明链接和文件,不随意安装软件,不随意打开手机权限,就可规避一定风险。

原标题:警惕!在微信群转发血腥视频,他们真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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